为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等有关规定,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向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限: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征求意见范围:全省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服务企业(含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
征求意见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909483844@qq.com。
联系人:施晓琦,联系电话:025-85406676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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