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304207
一、工程名称: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培训中心消防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 洪发改审发【2012】155号、洪发改审发【2013】56号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工程地点: 洪泽湖湿地公园
(4)工程规模:总造价约300万元人民币。
(5)工 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培训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内容为消防施工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按进度付款,工程主体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5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6.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3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6)投标人为拟参加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8)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保证金: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1)户名:泗洪县财政局
开户行:泗洪县建行泗洲大街分理处,账号:32001777442052259821
(2)户名: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行:泗洪工商银行营业部,帐号:1116050119000054869
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整。
八、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1)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9日至 2013 年4 月1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南楼六楼)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标前承诺
本工程实行标前诚信承诺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招标人:泗洪洪泽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 联系人:张爱兵 电话:18951097139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
地 址:步行街会议中心三楼(东入口)
联系人: 赵波 电话: 15951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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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废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备注栏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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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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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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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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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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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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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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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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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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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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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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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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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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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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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资格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
清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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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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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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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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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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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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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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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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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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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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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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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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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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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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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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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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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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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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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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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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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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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5.1.3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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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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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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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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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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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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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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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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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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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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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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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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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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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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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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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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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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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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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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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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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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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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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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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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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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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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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其中报价部分采用电子清标系统辅助清标,计算出评标价。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招标人按以下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初步评审期间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不计入投标人数,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平均值。)的96%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3评标结果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