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镇江实验初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S2018041373 项目名称 镇江实验初中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ZJS2018041373-02; 标段名称 镇江实验初中建设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7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7月30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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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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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招标项目镇江实验初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社会发[2017]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 

⑵、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3944.49平方米,占地约51亩,总建筑面积32400平方米,其中地上27100平方米(教学楼9068.5平方米,风雨操场及食堂3563.8平方米,实验综合楼7092.5平方米,行政图书楼5718.7平方米,报告厅873.9平方米,连廊480.9平方米),地下室5300平方米(人防面积需做约2600平方米); 

⑶、监理服务期: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153.85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8041373-02 镇江实验初中建设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 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 515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师]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2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18~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32分): 

(一)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53.850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22分,每上浮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二)监理方案(18~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4分) 

2.进度控制方案;(3分) 

3.投资控制方案;(3分) 

4.安全控制方案:(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4分) 

7. 总监答辩(   / 分)

说明: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

 (3)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26分) 

注: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1、总监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一建注册证书为准)得2分;
2、总监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以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得2分;
3、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4、总监具有江苏省民防局颁发的江苏省人防监理工程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得1分;

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4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3)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4)给排水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5)环境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以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理上岗证为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6)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以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同时具有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3分;不同时具有的不得分。
注:
(1)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2)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
(3)以上所有监理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诚信库备案后录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3. 外地进镇企业投标的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须在外地监理企业驻镇管理机构备案人员一览表中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1、企业有水准仪的得0.5分,有经纬仪的得0.5分,有全站仪的得0.5分,有GPS的得0.5分,现场配备电脑的得0.5分、打印机设备的得0.5分,最高得3分(以上仪器设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GPS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为准;电脑及打印设备需提供发票为准。所需发票和证书原件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否则不得分)。

(五)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 

1、企业类似监理业绩(3分):2015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同时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监理业绩的,得3分。
2、总监类似监理业绩(4.5分):2015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同时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监理业绩的,得4.5分。
   说明: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同时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盖章。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六)奖项(1.5分) 

企业监理的工程近3年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及以上表彰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近2年内获得省辖市优质工程奖表彰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最高得1.5分)
说明:
(1)以上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及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原件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否则不得分。
(2)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始件)计分,本项计分只计一个工程,同一项目仅计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于2018724日00:00至2018730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8724日00:00至2018730日24:00止。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将本公告中第五项第4条“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取消。3.将本公告中“(三)项目监理机构(26分)”中的“3. 外地进镇企业投标的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须在外地监理企业驻镇管理机构备案人员一览表中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取消;4.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5.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北侧,南山路西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17层1708室
  联系人: 郭峰 联系人: 赵小帆
  电话:   电话: 025-83241573
  传真:   传真: 025-83241573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法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相关附件
(ZJS2018041373-02)镇江实验初中建设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