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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9/2/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招函[2019]03

 

 

 

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58号),现将开展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各设区市招标办负责统计审核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审核人员”)和代理机构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数据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报表系统使用说明,严格按住建部要求填报相关数据。相关文件和报表系统使用说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中下载。

二、市级管理用户和各企业用户的建立

1、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统计管理用户2008年已建立,“用户名”已在当年发给各省辖市市统计审核人员。若以往使用的“用户名”或“密码”不记得的,请联系省招标办。

2、各设区市招标办(处)负责建立本地区(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划分,含各县(市)、区)的企业用户。

3、已经在统计系统中存在的企业不用再建新用户。2018年新设立的代理机构需要作为新的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填报2018年度统计数据。

三、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与报送

1、报表系统登录方式: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栏目→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报表统计系统。各代理机构在首次登录后需更改相应密码。

2、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数据填报人员,必须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且附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一份),报各设区市招标办(处)。

3、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统计审核人员,负责对本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本地区代理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后报省招标办。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招标办(处)要认真对待填报工作。对不按要求填报的代理机构,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应当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予以扣分。

2代理机构进入统计系统的业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建招3表要求填写的业绩内容)需列出明细,分别由负责监管的项目所在地招标办(处)盖章确认后,方可汇总填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请参照本通知附件二。

3、各代理机构完成系统填报、书面报表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9331日。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完成数据审核、汇总,书面汇总表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9410日。

4、在统计报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联系省招标办,也可以向建设部信息中心咨询,建设部信息中心电话在附件一中可以查到。

省招标办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25-51868905

附件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58号)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9218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2018年).xls
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