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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信息时间:2019/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淮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明确其责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淮安区出台《淮安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淮政办发〔2018〕203号)(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分为“总则”“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追究”四个章节,以市级管理办法为主导,融入淮安区的标后管理、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发包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等区级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责任。《办法》就项目实施对建设单位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发包、现场实施、安全管理、竣工验收、档案收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违法违规情形,有利于责任追究,对其有着一定的警示作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