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2月03日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基坑围护采用SMW工法桩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用房、商住楼除外),质量为合格, 时间为2017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SMW工法桩的,还须另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关键页)。(类似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扫描备案通过的施工合同中二维码时出现的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截图)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不予认可)。 (四) 备注: (1)、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Ⅰ组,房屋建筑-Ⅱ组,房屋建筑-Ⅲ组。 (5)、需提供项目经理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已上传至附属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通报的为准。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1)、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2)、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3)、为保证本项目招投标的竞争性,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少于7家,否则降低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4)本项目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以苏虎行审投项(2019)187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贺九岭路绿化地东,莲花峰路南。 (1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可以报名苏地2019-WG-47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次序按以下排列确定:苏地2019-WG-47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苏地2019-WG-47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